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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08-10-23 15:20:31 来源: 浏览: |
具体来说,当前住房市场的持续低迷有目共睹,但绝非依靠降低几个点的税费能够从根本上加以解决。众所周知,实际需求不足无非两点,第一是收入不够高,第二是房价不够低。
收入不够高是真的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,前三季度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65元,同比增长14.7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7.5%,这个涨幅显然比大中城市房价涨幅低,绝对数字上的比较结果则更为悬殊。至于房价不够低,一望可知,再讨论这个问题实在轻视读者的智力。
再从所针对的住房市场结构看,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,无异于将延续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这类住房领域的“双轨制”,这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。按照目前保障性住房均价,比对资格准入标准,如不是因为合法拆迁或中了奖券,大约仍是买不起房的。有双轨就有套利,有便宜也不易被最弱势的群体享受。
从此出发,住房领域的改革仍需深入,绝不应到此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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